今天是:
首页 | 理财知识 | 理财案例 | 投资理财 | 理财消费 | 理财省钱 | 
站内文章全搜索
   
| 理财知识 | 理财资讯 | 理财知识 | 理财法规 | 理财案例 | 消费理财 | 理财省钱 | 投资理财 | 创业理财 |

五一加班工资计算有新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作者:老百姓理财网    转贴自:老百姓理财网    点击数:135    更新时间:2007-11-6    文章录入:老百姓理财网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一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开始咨询,节日期间加班应如何支付加班费等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南京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今年“五一”放假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应为:5月1日、2日、3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举个例子,职工王先生五一期间加班7天,他与单位签订的合同里明确了岗位工资是1000元,那么他的7天加班工资就是1000元/20.92×3天×300%+1000元/20.92×4天×200%=812.6元。其中,20.92为员工每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由[365(全年天数)-10(法定休假日)-104(法定休息日)]/12个月得来。

  另外,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 上一篇文章: 别踩银行服务地雷事前预防少花不必要冤枉钱(2)

  • 下一篇文章: 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外出旅游要明明白白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12次暴富机遇(1978到2008年…[1005]
    调整保险四大组合保障人生…[620]
    保单到期怎么向保险公司拿…[771]
    保险单丢失后怎么办[603]
    保险纠纷如何处理[620]
    · 申请理赔时,没有保险合同…[358]
    · 投保请如实填写保单[499]
    · 银行卡理财系列服务, 巧用…[82]
    · 商铺投资如何选择四大因素…[469]
    · 如何请一个好保姆怎样请保…[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