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开始的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已经进行半年了。为了解实施新车险条款费率后贵阳车险市场的变化,近日,记者以投保车险的方式到三家保险公司进行了暗访。为了避免对各公司的费率进行直接比较,下面分称为A、B、C公司。
记者要投保的车辆为“长安之星”,去年在A产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和不计免赔特约险,扣除上年无赔款优惠10%后,三险共交保费3261元。今年仍在A公司以同样保额保同样险种,则需交保费2556元,减少705元,降幅近三分之一。其中第三者责任险降得最多,以投保10万元计,去年保费为1314元,今年是792元,降幅60%。看来,非营运的私家车在新车险实施后确实得到了实惠。
各产险公司执行自订的条款费率后,收费相差较大。以记者的“长安之星”投保车辆损失险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无过失责任险5万元和不计免赔特约险来计,在A产险公司需交保费2247元,在B公司需交2660元,在C公司需交保费3000元。单项保费收取差距也较大,如投保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A公司收保费813元、B公司收1522元。各产险公司根据不同的车况等给予的优惠差别也较大。以“长安之星”为家庭自用、有防盗装置、ABS防抱死刹车、安全气囊、有固定停车场、在中国境内行驶等条件投保,在A公司共得优惠192元,接近总保费的10%,但在B公司只得67元,占总保费的2.6%。如果以前在各保险公司执行固定统一的条款费率情况下,投保者选择的是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公司的话,那么现在就要加上价比三家了。
暗访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些不足。
一是资料紧缺。在A公司,记者只索要到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没有费率表。保险单中,只注明某项险种优惠了多少钱,而“保险车辆情况”中,如有固定停车场等各项的优惠率和金额没有注明,投保者只知结果,而不知其所以然。记者两次向B公司省分公司楼下的营业点索要资料,回答都是资料发完了,后来到分公司才拿到机动车综合险条款和机动车辆综合险费率表。C公司贵阳分公司在营业部墙上开辟了宣传栏,张贴了放大的车辆新条款及费率公告,但没有资料可供索取。记者在各公司拿到的资料,不但内容多,而且大部分字体很小,其中A公司还用红字印刷,刺激眼睛,难以卒读。
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待提高,硬件环境需要改善。记者要找C公司办理车险,却被人指引到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网点,办理速度很慢,用了一个多小时。第二天找到了C公司,将前一天代理公司计填的保费拿出核对,发现代理公司用的是旧费率,多算了438元,占总保费的11.58%。在B公司投保时,营业点就在省分公司租用的楼下,柜台外是整个大楼人员进出的通道,环境很差,也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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