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窃前科的薛某,通过培训、考试后,被一家保险公司录用为保险业务员,结果因侵吞客户巨额资金,锒铛入狱。
本市检察机关近来在办案中发现,保险公司业务员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近期有增长趋势,保险业务员管理亟待规范。
犯罪手法曝光
【打白条】利用收取客户续保费或追加保费无须出具正式合同文本的机会,挪用或侵吞客户资金。今年2月被提起公诉的薛某,在为某校办理团体寿险续保时,用白条收取45.9万元的转账支票,后以暂收据换回白条,将支票兑现后用于赌博,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7年。
【伪造客户退保申请书】如沈某骗取某客户身份证,伪造退保申请书并仿冒其签名,从公司客户服务部申领退保费15万余元予以侵吞。
【阴阳发票】如李某在收取投保人保险费时,采取在发票首联和尾联填写不同客户名字的方法,先后7次挪用公司资金达5.6万元。
【冒充具从业资格人员】在不具有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后,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客户资金。沈某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以收取“追加保险费和续期保费”的名义,骗取客户资金29万余元。最终因侵占客户资金31万余元和诈骗29万余元,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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